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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有问题要咨询?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驾驶证而出了交通事故的一般必定就会受到严重的处罚,轻者会给予相应的罚款和拘留,而对于严重的还要被判有期徒刑,从而对于受害方的所有费用也会上肇事方来进行全部的承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 ·在租房时租房者要向房主交纳一定的租金,租金的多少 在租房时租房者要向房主交纳一定的租金,租金的多少是由双方协商约定而成的,但是交付租金后合同生效吗?还是需要在合同上签了字才会生效?那租房合同又是怎样的?下......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工作期间单位会为员工买社保,在员工被辞退后,社保也不会再继续交了。二、员工被辞退社保有补偿吗?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利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商标转让。当然,在实践中商标交易还是经常发生的,...... ·交通事故的时效问题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什么是双规?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双规"是党纪处分时用到的一种手段,意即: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很多夫妻在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而此时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抚养,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影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工程合同涉及的标的是非常大,工程建设也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工期,工期是合同非常重要的内容,不可能工程一直处于建设中。那么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一)适当履行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 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一、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什么作品?侵犯著作权罪其他作品是指图书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代通知金想必大家都不陌生 代通知金想必您都不陌生,因为代通知金引发的事情纠纷其实有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也有很多。对于代通知金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是说明的非常清楚,对于代通知金的支付情形也有说明。那么代通知金放假方式支付情况都有哪些呢?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汽车,这固然值得高兴,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对交通事故类案件有着明确的规定,而每个地方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都有着不同的地方,今天,我们以上海为例,给您介绍一下上海市交通事故人...... ·开空头支票罚款标准是多少?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开空头支票罚款标准是多少?处罚程序是怎样的?一、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依法对签发空头支票、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健康权纠纷,姚律师代为应诉取得良好诉讼结果 案情:彭小某诉称因帮彭某某与张某某争吵中手部骨折构...... ·诸暨市看守所 浙江省诸暨市看守所地址在望云路,在诸暨市诸暨市.消防大队附近,到...... 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判缓刑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一、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 婚前财产具体是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 相关法律问答: ·10万的借条还算数吗?,你好 ·离婚后的房子问题,婚后我父母出首付给我贷款买房 ·能定几级伤,右前臂盖瓦骨骨折打两个钢板还有肩胛骨骨折腰椎横突骨折头外伤现在都两个 ·您好任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是开彩票站的有一个彩民欠我 ·关于转正前的临时工龄在退休时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谢谢! ·请你帮忙,你好外地人小产权房拆迁能和并地人一样吗 ·女方离婚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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