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而在房地产行业中,也有关于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定,对房地产合同做出要求。下面,我们带来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供你参考。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在房地产买卖中,合同是比较重要的,比较房地产的价值比较高,如果没有一份较好的合同来保护双方的利益,那么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土地出让是指将土地的使用权给他人,他人并向土地的原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土地出让在农村还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土地出让方式有哪......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在一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开始之前,开发商都会进行招标,那么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对这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


·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国家征地涉及到征地的批准与实施程序、征地补偿费项目、征地补偿数额的标准、补偿费用的管理与归属、征地......


·婚姻成立的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男女之间缔结婚姻关系的,首先需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然后才有可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到底男女婚姻成立的要件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婚姻不成立,自然也就无法建立夫妻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婚姻成立的......


·羊绒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
      羊绒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羊绒购销合同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50万怎么判?
      您都十分清楚的是,我国法律上对于信用卡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这也是为了打击犯罪行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50万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商标作为企业的标志,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但是,我们都知道,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那商标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商标转让权的含义商标权转让......


·法官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


·车辆被套牌违章该怎么办
      车辆被套牌违章该怎么办一、车辆被套牌违章该怎么办因车辆被套牌的,车主可选择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债权,债务人将获得抗辩权。那么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这是很多债权人都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给自己造成损失。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欠条诉讼时效怎么算......



·大竹离婚律师凌灿伟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王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9日,住四......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提供债权、债务、讨债、债务纠纷、债务转让、公......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退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退吗租赁房屋,中介一般只收取租客的服务费,房东一般都不会收取。所以,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和中介没有约定的话,是不会退还中介费的。但是租客可以找房东返还押金和承担中介费。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______......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二、法律特征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不仅是劳动者应该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也是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么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二倍工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父亲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69岁,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邻居一男的发生口角打了我母亲报警警察说忙没时间出警
·我朋友进了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问一下律师现在可以和她见面吗
·两个人逗着玩,把腿弄骨折了,刚开始那一方付医药费,后来不付了,
·索赔劳动合同
·关于意外身亡赔付问题
·退婚女方不退彩礼怎么办
·交通肇事案件,我是案件的受害人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热门城市

·昌平区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桂林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山西律师
·
济宁律师
·
九龙坡区律师
·
泉州律师
·
广元律师
·
亳州律师
·
安阳律师
·
常德律师
·
惠州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梅州律师
·
大理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