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有一种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主要是针对农村户口的人员来说的,因为集体土地就是针对我国农村户口来说的。土地正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和国有土地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
  
  1、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2、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3、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5、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6、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7、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1、工业用地50年
  
  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
  
  集体土地使用证在进行办理的时候,需要本人提出建房申请,由村委会的人员同意并签字以后,盖上村章,然后再上报到当地的更高一级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核以后。国土资源局会颁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经过严格的验收以后,就会颁发给当事人集体土地使用证。
  
  ...

·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不断开发,闲置土地资源越来越紧俏。但为了经济的不断发展,仍然需要修建建筑物以供经济发展需需要。这就出现了拆......


·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
      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当前,随着我国消费拉动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也更加普遍和通用。在手头不宽裕的时候透支刷卡已不是罕见的事......


·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是我国赋予农村地区村民一项特殊的物权,他在继承权性质上与商品房宅基地有着根本的区别,因而也很容易混淆,引起很多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案件。下面跟......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应该到原法院判决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直接向被......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一、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


·婚内出轨的行为是犯法的吗?
      现如今,出现一方婚内出轨的情况是比较多的,由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在增加。于是有的人就在问了,对方婚内出轨的行为是犯法的吗?如果是就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婚内出轨的行为是犯法的吗出轨的本意......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当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时,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基本的程序。在调解的过程中又有调解的程序,那么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劳动争......


·一般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知道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并获得赔偿对于我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


·可以申请缓减诉讼费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情形: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揭牌成立
      2019年12月6日,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在连云港市连云......



·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
    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别称通州...看守所,具体位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一、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现代社会中,有不少人都认为,只要是父母留下来,不管是财产还是权利,自己作为继承人,无论从法律还是从情理上讲,都可以去继......
    一、对离婚协议财产处分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卖房者违约不卖房如何解决
·父亲意外撞死儿子触犯什么法律,前妻告父san
·2019年。打工的工资还欠两万,没给怎么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老马,我是杨晋
·杜律师,你好!我堂弟媳开车经过改扩建施工路段(县政府封闭施工
·扳手腕骨san div
·现在我想知道,交警大队说让我找造事者自己解决,但对方不接电话,拒绝面谈我该怎么办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起诉并申请调查取证吗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热门城市

·湖南律师
·
密云区律师
·
衡水律师
·
恩施律师
·
常州律师
·
定西律师
·
北京律师
·
儋州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赤峰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天门律师
·
新竹律师
·
钦州律师
·
虹口区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