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老 |
积分:1023196 |
发帖:145841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饭店加收服务san昨天我们一家去位于无锡市XX区XX餐厅吃饭,由于是自带一瓶红酒的,餐厅竟然要多收取消费金额百分之十的服务费用,然而服务员却没有除端菜外的任何服务,所谓的服务费是去哪了?当时他们的宣传单页上有关注他们某社交软件能领50元的优惠券,我就关注并领取了,在用餐途中服务员也向我们所有这个优惠券的,但是当时我们还在用餐,所以没有给他,等到买单的时候他们的收款员说自带酒水的不能用优惠券,这明显是利用餐厅的有利地位欺诈消费者,没有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如果提前告知了,我们可以选择不在这里用餐咨询编号887502
[ 回复|追问 安徽律师·六安律师] |
·长三角·全国沿海经济带法律服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