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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老 |  | 积分:1023196 |  | 发帖:145841 |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 | | 我本人想改名,现27岁,户口是吉林辽源的,目前在长春工作,最近想更改一下我的名字,但是听说16周岁以上的人不给改名了,我觉得很不合理,也有人劝我说找找人花点钱也许可以,但是我觉得就算是找不到人我也要改,哪怕是打行政官司,于是我又在网上看了看有关改名的一些资料上面说要有充分的理由,我不知道我要提出什么理由才够充分?(我的理由是名字太孩子气,而且重名的太多了,经常别人把我和其他人搞混的)我知道我国宪法、民法都规定了公民有权利更改自己的名字的自由,而且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条例也没说不可以改名字啊?那么为什么16周岁以上的人改名就如此艰难那甚至是不给改。   请问下我要改名的事在法律上能否被支持,是否可行那?   如果可行那要怎样才能改成那?   如果公安机关不给改去信访部门能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可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最终来实现我改名的意愿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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