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中心 >>帖子发新帖

公司以工资核算改革为由 扣押工资

58.216.54.*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扬州 回复 发帖回复 收藏 楼主 | << >>
法老
积分:1023196
发帖:145841
注册:1997年2月22日
本人2015年3月1号提出  将于本月10号离职(即提前10天通知公司)  公司是每月5号发放工资    得知我即将离职  就于3月5号未发我2月份工资1400元   说到时跟3月份的工资一起结算给我   3月10号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后   人事部称我所参与的项目还没全部结算  让我等待   2015年7月24号得知项目结算   但是人事部又称公司于2015年4月重新制定了工资核算方案  我认为4月份改革跟我没关系   3月份就离职   但是人事部这样解释 虽然这个改革方案是4月份公布出来  但是这个改革方案合同上写的是于2015年1月1号实施   言外之意就是 虽然2015年1、2、3个月方案未公布出来  工资发放是按旧的工资核算发放  但是新改革方案合同写的是2015年1月1号实施   就是说前三个月发的不算数   

        我认为公司这样做不合理   第一:公司2015年4月份公布新的改革方案  并于4月份让在职员工签字 合同上却写得2015年1月1号实施  这样在职员工就被动的接受了前三个(很多员工都以为从公布的日期为准  即4月份)。第二:即使这样先斩后奏   跟我离职员工没关系   毕竟我没有签字    第三:我是3月10号离职  3月份的工资不结算就算了   2月份工资就应该正常发放   不应该以员工要离职   而拖延不放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扬州律师]
·长三角·全国沿海经济带法律服务
2015-7-28 15:41:46 顶部

<< 加入收藏 | 违法侵权举报 >>

在线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杭州律师  ·南京律师  ·济南律师  ·上海律师  ·深圳律师
回复帖子|继续追问

(手机回复更方便)
2019-12-4 1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