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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网络传销第一案侦破,2000多人受骗

122.96.127.*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南京 回复 发帖回复 收藏 楼主 | << >>
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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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今年“南京网络传销第一案”的调查和处罚结果,吊销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710多万元,依法罚款150万元,全国各地共有2186名网友上当受骗,其中最多的一名网友交了25万元,创下今年以来最高纪录。
    这是南京工商查处的首例网络传销事情。受害人有老人也有年轻人,被骗金额从60元到1000元、9800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下一步,市工商部门将会把这起事情移送司法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通过蚁酷网来进行网络传销的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两名负责人,是一对夫妻,年龄都在40岁左右,以前曾做过直销。负责人之一王某在许多学员的培训中都曾上台进行演讲,还曾写书来宣传他的理论。在他的书籍封面内侧写着——“生于农民家庭,自幼就梦想着要跳出农门”、“从一无所有到负债近60万的‘负人’,负债打拼十几年,成功创建了蚁酷网”等字样。
    一名来自河北的网友王女士说,当初,她看到一个朋友的QQ空间里写了不少励志的日志,大多都跟一个蚁酷网的“创业项目”有关,便好奇地向朋友询问。朋友称,这是一个电子商务平台,60元就可以创业。王女士觉得成本不高,而且没什么风险,就交了钱。
    随后,网站告知王女士已通过筛选,可以到南京进行培训,不过要先交1000元,这样就能做网站的初级代理了。信以为真的王女士又交了1000元,并来到南京接受培训。培训时,王女士发现有些不对劲,培训的主要内容就是安排人上台分享“成功案例”,但并没说他们到底代理什么产品。有人还自定目标,说要带多少人来,如果完不成就惩罚自己做一两百个上下蹲等。
    不久后,蚁酷网又以更高一级的代理吸引王女士再交了9800元。后来,王女士父亲生病需要动手术,她东拼西凑钱还不够,便打电话找蚁酷网的几个相关负责人想拿回自己的钱。对方不仅拒绝了她,最后还把她踢出了QQ群。王女士这才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律师介绍,蚁酷网的传销方式是常见的“收入门费”的方式,不断通过致富等说法和理论来吸引和激励网友,但由于其主要是通过网络发展下线,所以隐蔽性非常强。更令人意外的是,这家公司的窝点就隐藏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一幢创业楼大厦内,而楼下就有和工商所,该公司进出来往人员不少,看上去和普通的网络公司没什么区别。实际上,正是这个隐蔽性,让这家进行网络传销公司一“潜”就是两年多。在调查中,工商部门发现,蚁酷网的传销方式是常见的“收入门费”的方式,不断通过致富等说法和理论来吸引和激励网友。在所有被骗的网友中,有65名已经成为了蚁酷网的“股东”,而实际在法律上,这些人并没有成为实际上的股东,但他们却交了至少5万元费用给这家公司,最多的一位给了25万元。
    律师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迷信快速致富的办法,以免落入传销陷阱。要勤劳致富。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在律师以前承办的北京欧亚伟业传销案中,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北京欧亚伟业国际有限公司打着发展本国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说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南京及周边城市近期查处的非法传销事情情况看,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其传销组织严密,行动诡秘。多以“拉人头”、传商品为主要方式发展下线,重在欺骗熟人。对此,南京警方严厉查处的同时,希望市民发现以“拉人头”、交“入会费”,限制人身自由,聚敛钱财为主,具有欺诈性质的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律师建议市民及时向南京市经济侦察支队举报,举报电话025-8442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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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全国沿海经济带法律服务
2014-8-23 12:11:13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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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4 13: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