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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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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摄影楼拍摄说交5000可以拍照3次,事后要求退款,别家3000可以拍三次,你家5000才三次太贵了我要退款,商家不同意,随后赠送一次拍照次数,事后有带孩子去拍过一次照片,现在咨询商家是不是还有两至三次拍照次数,商家表示只有一次,之前要求退款时都没有说这钱是选照片的,现在说这5000块不是拍照次数是选照片的钱,xx我为什么要说是三次,为什么不能说是4次,5次的拍摄次数呢,因为这是商家和我说的三次,所以我才会一口咬定说三次,xx可是商家现在不认可,所以我认为商家隐瞒欺骗了,现要求退款,我有付款记录,有最近的聊天记录,我明明签过合同,可是商家不承认合同,商务局去要时商家说时间久了合同找不到了,我第一次要时商家说拍摄单子就是合同,我不认同,第二次要时商家就说他们没有合同的,发票前几天拿来了,现在要求退款,协商过老板就说之前店包给别人开现在换老板了,可是从头到尾这个责任人一直都是这个人,还有结婚照放他们店里修补的,现在也说他们店里没有的,像这样的话我们起诉消费维权有概率成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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