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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广发银行担保骗贷1000万案揭秘

122.192.41.*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南京 回复 发帖回复 收藏 楼主 | << >>
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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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担保公司以我们的名义办理贷款,再和银行勾结起来暗箱操作,把钱神秘的洗走,骗贷后担保公司的人跑路,却留下个烂摊子给我们。”李博云悦邦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老板王函有向南京律师110热线:投诉说,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银行不仅没有审查出担保公司伪造的虚假手续,甚至将办下来的贷款直接发放到和担保公司关系密切的公司账户上。

  王函有和李牧经营的企业主要生产墙体涂料,企业虽然不大,却是拥有自己独立知识产权的优质企业,2011年,公司开发新产品并准备全面向市场推广,但资金不足一直是困扰夫妻二人的难题。四处融资无门后,经儿子的关系介绍,认识了南京薛氏高盛信用担保公司(下称薛氏担保)的负责人薛燕,“当时感觉她出手大方,外面的关系也多,整天在外应酬。”王函有说,后来经多方打听,薛氏担保注册资金1个多亿,算是比较有实力的正规担保公司。

  考虑到自己的企业并没有太多资产可供抵押,王函有和李牧对是否能在银行顺利贷款抱有怀疑,而薛燕告诉王函有夫妇,自己在银行的关系非常靠得住,帮他们办个几百上千万的贷款毫无问题。2011年8月,薛燕先是在宁波银行以薛氏担保作担保为博云悦邦贷款400万元,该笔款项顺利打到了博云悦邦的账户。款到几天后,薛燕联系王函有说自己急用钱,能否把贷款先拿去周转一下。碍于情面,王函有将剩余的300多万元贷款打给了薛燕,可时隔多日,薛燕却并没有还钱的意思。

  在王函有的催促下,薛燕又表示,自己在银行有2000多万元的保证金,可以再为王函有在别的银行办理贷款。“当时考虑到自己公司本来就没什么资产,又有400万的贷款,怎么可能再贷到钱,薛燕对此却看起来很有把握。骗局也从此展开。”王函有说。

  果然,过了没多久,在薛氏担保员工熊彬(后据了解系其他担保公司人员)的带领下,广发银行南京城中支行信贷部一位李姓的经理来到了博云悦邦,王函有告诉记者:“当时感觉他只是过来转了一圈便走了,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规范。又过了没几天,熊彬便把我们带到了城中支行,在几张空白的合同上签了字,并拿走了公司的公章,当时薛燕告诉我们,因为她和银行的关系好,手续直接让熊彬办理即可。”随后的一段时间,王函有和李牧一直苦等下款通知无果,直到后来联系到薛燕和通过自己儿子才得知,原来用于发放贷款的1000万元的承兑汇票已被熊彬拿走并交给了薛燕。

  到底薛燕通过什么手法骗得贷款后又移花接木将钱转移走?揭开这一秘密的,是广发银行南京城中支行的一纸诉状。

  2012年,广发银行南京城中支行将博云悦邦、李牧、王函有、薛氏担保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剩余的441万余元的贷款。直到双方交换证据,李牧和王函有才拿到贷款文件等相关内容,也发现了其中的问题。

  根据广发银行南京城中支行提交的证据和贷款文件显示,该笔贷款性质为权利质押贷款,即博云悦邦需在广发银行固定存款500万元,并以存单进行质押,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用途为购买材料的货款,贷款期限一年。

  “当时那500万元的存单也是薛燕通过我们的账户存进去的,这有来往的银行记录为证,当时我还纳闷她怎么这么好心,原来是为了骗更多的钱。”李牧说。事发后,广发银行扣取了这笔500万元的存单,除去办理承兑汇票应除去的一些手续费用,还剩下441余万元不知去向,广发银行南京城中支行遂向提起了诉讼。

  在这笔贷款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由于贷款用途系购买材料,故贷款方需提供买卖双方的购销合同,而这份合同经王函有指认,竟是薛燕等人伪造而成。据该合同载明,供应方为南京德尔伍德建材有限公司,采购方为博云悦邦,合同加盖了双方公司的公章。“我们根本没有和这家公司发生过任何买卖关系,这无论是通过我们公司或者德尔伍德的进货出货以及银行交易记录都能查到。”李牧如此表示。

  据这笔1000万元贷款的承兑汇票显示,收款单位为南京德尔伍德建材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信息,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只找到了这家公司的网站主页,遗憾的是除了在联系方式一栏留有“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239号902室,联系电话:1309 ****,联 系 人:吴 **”的信息外,其他有关企业的介绍、动态等信息均欠奉。

  据律师从工商部门查档了解到,该公司法人代表系吴燕,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业务竟为金融、投资、基金、证券等,值得一提的是,吴燕与后来为王函有和李牧办理其他贷款的经办人同名。“这家公司就是薛燕等人为洗钱注册的空壳公司,公司并无实际业务,吴燕为薛燕的合同伙伴,在其他多笔业务中扮演重要角色。”一位接近薛燕的南京当地人士告诉记者。

  贷款审查不严,取款程序违规,在李牧和王函有看来,广发银行和薛氏担保之间必有猫腻。“最后造成的结果是薛燕跑路、被捕后,贷款却要我们来承担。这和广发银行脱不了干系!若非银行和薛燕有瓜葛,银行怎么会给已经负债的公司贷款,并顺利的通过造假取得贷款,甚至能直接从银行提走。”谈起此事,王函有愤愤不平。

  为了核实有关情况,记者赶往位于湖南路凤凰广场的广发银行南京分行进行采访。在接待大厅记者向一名工作人员亮明身份,还未说明来意,该工作人员竟直接回头打开大门要求记者出去,递上记者证之后,他看都未看的说“我不认这东西,请出去”。随后,广发银行南京分行一位新闻宣传的负责人来到门口找到刚被驱逐出门的记者,并告诉记者,新闻媒体采访需报批总行,总行同意后才可接受记者采访,经记者多次说明来意并沟通后,她帮记者联系了南京城中支行的行长以及南京分行资产管理部的负责人。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贷款程序审查形同虚设的问题,广发银行城中支行行长顾轶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经过审查,该笔贷款程序合法合规,没有问题。提到该份伪造合同时,顾轶斌表示,在办理贷款的审查过程中,银行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合同上有双方的盖章便可通过,对于为何能为已经在银行有400万元贷款且资质并不佳的企业再次贷款时,他只解释,“我们有自己的审查体系,博云悦邦是符合条件的。”

  至于贷款的承兑汇票究竟被谁取走的问题,在咨询过具体的办事人员后,顾轶斌告诉记者,取走承兑汇票的系李牧和王函有的儿子刘宏博。据记者了解,彼时的刘博弘正在给薛燕帮工,他告诉记者,当日熊彬接到放款通知,便带上他一起去取汇票,取过后便把汇票交给了熊彬。汇票由儿子领取,这看起来似乎合理,但据记者咨询多位银行信贷部门的负责人了解到,用于贷款的汇票只能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公司的会计领取,银行事先会在系统内对法人代表和公司会计身份进行备案,法人代表的亲属是不能领取的,因为之前便曾因亲属代取而发生了不少纠纷。“除非当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会计都在现场,否则这一做法便是不合理的,最起码的也要打个电话询问一下。”一位国有银行贷款部的负责人表示。

  该人士还告诉记者,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谓形式审查的情况确实存在,尤其是对于合同的审查,但随着对办理贷款要求的越来越严,尤其是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也会对贷款手续的真伪进行核查,尤其是一些较为容易核查的信息。“要知道担保公司只负责自己的担保业务,把业务介绍给银行,由担保公司全权出面办理手续等情况说明,广发行肯定是因为和担保公司的关系匪浅,所以才会出现银行疏于审查,甚至打个电话询问都做不到的情况出现。”该人士分析补充道。

  对于担保公司介绍业务给银行,出面办理贷款手续,并利用李博弘取走汇票再交给薛燕等行为,当事人提供了薛氏担保业务经办人的录音为证。

  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如果反映情况属实,那么广发银行的责任便是不可推卸的,连最起码的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原则都没有做到,才得以让担保公司通过贷款企业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得以实现。”。

  案发后,王函有和李牧分别向公安机关以及正在审理此案的南京白下进行了举报,截至发稿之日,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因涉嫌刑事问题,白下已将事情移送至公安部门。在此前的2012年2月,薛燕“跑路”的消息便曾在南京引起不小的震动,由于公开向社会公众借款,最终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薛燕进行通缉,并于几个月后将薛燕逮捕归案。

  问题却不止于此。除了博云悦邦,尚有多个企业和个人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广发银行的500万元只是一小部分,事情还涉及到包括大型国有银行在内的南京多家银行,金额高达数千万,行骗手段也是不尽相同。”一位接近薛燕的知情人士透露。

  据该位知情人士介绍,在为这些企业和个人办理贷款的时期,正是薛燕资金链紧张的时刻,“由于多笔贷款无法收回,又难以向社会继续融资,薛燕才把主意打到平日里与自己关系密切的银行身上,通过骗取贷款缓解资金压力。这也并非是薛燕一个人唱的‘独角戏’,与薛燕一起合作过的其他一些担保公司老板,也或多或少的以这种方式向银行‘借钱’。”

  这听起来颇有点骇人听闻,信贷日益紧缩的今天,在无数家企业因无法顺利贷款而转辗反侧之时,担保公司却信手拈来般将银行贷款玩弄于股掌之间,这又是怎样的一种讽刺?

  德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一方面,这与监管的漏洞和真空有关,另一个原因则在于银行内部对风险把控不严甚至蓄意为之的不良风气。就在这个月,广发银行还被曝出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近亿元贷款而从中大吃回扣的消息。在这样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的灰色利益链才成为了骗贷者屡屡得手的关键原因。”,同时律师表示,如果大家遇到类似骗局,可拨打南京律师110热线:84-110-110,寻求律师的帮助。

  该律师表示,虽然银监会下发的《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中对于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了限制性规定,比如银行职员不得利用职权指令与某一特定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等等,但由于操作隐蔽性强,监察执行力度不够等等原因,使得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存在的利益桥梁无法被彻底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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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4 8:37:10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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